若“税”前无特定说明,则:
1、税前工程造价,“税”指的是增值税。
2、除1外,如:除(含)税材料价、除(含)税机械价,除(含)税定额价等,“税”指的是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三种计税方式可选择:营业税、增值税简易计税、增值税一般计税。
选择不同计税方式,取费表默认为相应方式的取费模板。
软件在“工料机汇总”页签增加了“税率、含税价、除税价”,用于确认不同计税方式下的“实际价”。依据辽宁省文件,按材料类别增加“相应增值税率”默认值。
含税定额价: 现行辽宁08定额及辽宁10修缮定额中的材料价格为含税定额价,显示在软件【定额价】列。
除税定额价:除税定额价=定额价÷(1+相应增值税率)。软件不单独显示,在一般计税方式下,参与内部计算。
除税信息价:执行营改增后,自辽宁省4月网刊或大连市第二季度网刊开始,公布的材料信息价格为除税价(扣除材料进项税)。
含税信息价:营改增前,辽宁省或大连市网刊公布的材料信息价格为含税价。
营改增后,含税信息价=信息价×(1+相应增值税率)
工程在不同的计税方式下,材料找差时,实际价的确认有以下几种方式。用户操作只需要在对应列位置输入价格即可,软件按选择计算实际价。
软件操作方式不变,在“实际价”列输入网刊价格即可进行材料找差。
材料价差=含税实际价-含税定额价
即软件中【实际价-定额价】
(1)采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时,税前工程造价按除进项税价格计算。
软件操作为,在“除税价”列输入新网刊信息价。
材料价差=信息价-除税定额价
即软件中【除税价-除税定额价】
(2)采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时,税前工程造价按含税价格计算。
软件操作同上,在“除税价”列输入网刊信息价。
材料价差=含税信息价-含税定额价
即软件中【实际价-定额价】
直接按照含税价进行计算或是计算除税价的默认税率不变时,软件操作为,在“含税价”列输入自主询价得到的含税市场价,软件自动计算除税价。
采用“增值税一般计税”,同时“税率”不同于默认税率时,软件操作顺序为:(操作顺序不可颠倒)
⑴ 修改默认“税率”
⑵ 输入“含税价”(或是除税价)
修改默认税率的情况下,除税价=含税价/(1+税率),实际价=含税价。
除税价=定额价÷(1+17%)
除税机械费=定额机械费×0.952
切换计税方式后,可在取费模板中选择对应的取费类别。
营改增的文件一箩筐,到底要怎么办?用北科软件,以前咋做现在还咋做。
用户操作软件的方式与营改增之前相同:套项、找差、取费。
软件根据用户选项自动处理相关计算。
软件多做点儿,用户就省事点儿。
看起来似乎规定很多:定额价含税,网刊价不含税,询的市场价含税,不确认除税价格的要用定额价扣税……
为适应营改增,软件将材料细致分类,按辽宁省文件要求默认各材料增值税税率。用户使用时,无论输入的是“除税价”还是“含税价”软件均可自动计算。税率也可自己调整,以适应不同变化需求。
营业税改增值税,3.477%改为11%,工程造价到底是高了还是低了,高在哪儿,低在哪儿?
北科软件同一工程文件可得到多种计税方式下的工程总造价,选择计税方式,选择取费模板。
同一工程,计税方式不同的施工单位报的预算文件,怎样进行审核对比?
一般纳税人在三种特殊情况下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式。倒底采用哪种方式更加合理?
北科软件同一工程文件可得到多种计税方式下的工程总造价,选择计税方式,选择取费模板。
辽宁省2016年4月价格信息说明(含材料税率)
大建委发[2016]120号《转发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改增后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
以上文件详见附件